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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审判活动正常进行,临夏州两级法院借助智慧法庭建设成果,大力推广线上立案、电子调解、“云上法庭”等非接触方式,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手机参与各项诉讼活动。
临夏中院
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临夏中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忘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发挥审判职能。11月5日,民三庭启用“云上法庭”模式,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得胜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在线开庭审理了两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
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庭前,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线上庭审;并由书记员详细讲解了线上庭审操作方法。庭审中,整个过程井然有序,视频图像、声音传输顺畅,画面清晰,程序规范,经过3个多小时庭审圆满结束。因两案涉及到诸多专业性问题,案情疑难,证据繁多,法律关系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临夏中院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依托云上法庭等“有温度”的线上办案模式,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效果,切实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临夏县法院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审判与防疫“两不误”。近日,临夏县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相关案件。
临夏县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审判员通过互联网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其权利义务,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针对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
网络庭审模式不仅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聚集而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还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下一步,临夏县法院将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互联网庭审系统的投入和使用,努力做到越是疫情形势严峻,越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和政县法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和政县法院坚持防疫审判两不误,不断强化各项防疫措施,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有效发挥“线上法庭”优势,在疫情下保证审判业务的正常运行。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法锤声敲响,11月4日上午,和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过远程提讯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为避免疫情风险,办案人员通过与公诉机关、看守所协调对接,采取远程提讯方式审理。被告人的视频清晰地出现在法庭的大屏幕上,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有条不紊地进行,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当下,有效助推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面对疫情,县法院积极推行“云法庭”、线上送达、线上调解、线上履行等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实现了“防疫+审判”的有效衔接。
康乐县法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我院坚持防疫审判两不误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各项防疫措施,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各审判团队积极运用“云审平台”,有效发挥互联网法庭优势,在疫情当下也能保证我院审判业务的正常运行,保障了案件的庭审参与率和调解率,实现了“防疫+审判”的有效统一!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定于11月1日上午开庭审理,因疫情原因,原告无法到庭。主审法官考虑到疫情防控的要求,便与双方当事人商量以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在与双方当事人协调好线上开庭的事宜后,主审法官便要求书记员做好远程设备的调试以及开庭信息的录入,以便当事人提前做好准备,提高线上庭审效率。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掷地有声的法锤声响起,原告和被告分别出现在互联网法院的屏幕上,原、被告均到庭,庭审开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均能通过屏幕看到审判席以及对方。通过事实陈述、法庭辩论,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顺利调解。
东乡县法院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开庭采用网上开庭,请双方当事人保持网络信号畅通,现在开庭……”。年11月5日,在东乡县人民法院,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情况后,一场特殊的“云”上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法官和书记员通过“云庭”网络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在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东乡县人民法院本着“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碰面”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的智能化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通过“云审判、云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疫情期间服务群众“不打烊”。
主审法官在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科技手段,先行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取得同意后,通过网上开庭方式,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开始后,在电脑显示屏同步显示原告、被告分别在异地参加诉讼的语音视频画面,原、被告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面对面”无障碍交流,举证质证、辩论和法庭调解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向原告方发起笔录核对确认,对方核对笔录内容无误后,在远程设备上手写签名提交,书记员确认无误后导出文档。本案经当庭调解,顺利结案。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东乡县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利用“智慧法院”现代科技网络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积极以在线庭审方式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化服务,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参加诉讼活动,解决了因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不便带来的困难,有效保证了当事人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及时参加诉讼,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信息化科技使庭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做到疫情防控与庭审两不误,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永靖县法院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永靖法院本着既抓疫情防控,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原则,充分运用网上立案、“云上法庭”等“互联网+”工作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利的诉讼服务。
11月3日,民事审判法官通过互联网庭审,审理了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该案件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被告,不宜改期,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与当事人远程视频连线进行审理。
庭审前,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人员对全体参加庭审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提前调试系统运行情况,书记员与当事人做好沟通,告知云法庭使用方式,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本案被告经永靖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法官审核了出庭当事人的身份,交代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原告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向原告方发起笔录核对确认,对方核对笔录内容无误后,在远程设备上手写签名提交,书记员确认无误后导出文档,至此,该案顺利完成庭审。
疫情防控期间,永靖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采用“云上法庭”这一非接触式办案模式,大力推广“云审判”“云调解”,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线上调解、远程开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当中,实现了防疫审判两手抓、两不误。
积石山县法院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积石山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1月3日,积石山县法院民一庭依托“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多次沟通,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但在开庭当日,被告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法官决定使用“云上法庭”平台进行审理。在书记员引导下,当事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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