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执行永靖县法院拘传8名被执行人

<

以下文章来源于甘肃永靖法院,作者永靖法院

甘肃永靖法院

发布永靖法院工作动态,典型案例以及司法公开的其他内容。为公众提供了解法院、法官,普及法律知识的沟通、交流、互动平台。

12月12日,永靖法院持续发力,集中攻坚,共拘传8名被执行人,其中拘留被执行人5名,交清案款3人,共计缴纳案款元,网络划扣元。

被执行人:张宏保,男,生于年5月4日,住永靖县盐锅峡镇黄茨村一社号,未执行法院裁判确定的履行金额元。被执行人:张兆春,女,生于年7月4日,住永靖县三条岘乡青和村七社号,未执行法院裁判确定的履行金额165元。被执行人:刘占红,男,生于年9月28日,住永靖县岘塬镇刘家村七社号,未执行法院裁判确定的履行金额元。被执行人:范成祥,男,生于4年7月4日,住永靖县盐锅峡镇党川村五社号,未执行法院裁判确定的履行金额元。被执行人:胡小兰,女,生于5年4月14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南路号A楼1单元室,未执行法院裁判确定的履行金额元。

12月12日,因规避执行,县法院决定对张宏保、张兆春、刘占红、范成祥、胡小兰5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正在缴纳案款同时对执行案款及时予以发放,当日执行干警上门为一患病的申请人发放案款。

供稿:永靖县法院

编辑:杨占林、沈颖华

审核:绽文杰

我们致力于让更多的朋友了解临夏法院,如果您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更好的素材,请联系我们......

E-Mail:lxzyyjs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zn/556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