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1000元谁认识他潇湘晨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甘执悬01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李高龙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高龙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李高龙,男,生于年06月20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陈井镇高峰村八社号。公民身份号码:6206。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元。

悬赏期限:年01月04日至年04月04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高龙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法官

范警官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来源:甘肃永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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