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甘执悬50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杨生栋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杨生栋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杨生栋,男,生于年12月15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关山乡红光村四社号。公民身份号码6212。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85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生栋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甘执悬51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罗维军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罗维军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罗维军,男,生于年11月25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罗川村三社号。公民身份号码6211。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罗维军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甘执悬52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马永龙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马永龙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马永龙,男,生于年8月18日,回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小岭乡沟滩村七社号。公民身份号码6208。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马永龙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甘执悬53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王锦涛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锦涛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王锦涛,男,生于年6月8日,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86号公交五公司家属院。公民身份号码61010306。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5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锦涛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来源:甘肃永靖法院
作者/来源:甘肃鼎立信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