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作为多元解纷工作的方式之一,能够促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快速解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2月23日,永靖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化解原告崔某等25人诉被告永靖县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使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内心的积怨,并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年,原告崔某等25人分别购买了被告开发的位于永靖县某小区的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在交清购房款后才得知实际房屋面积达不到合同约定面积,被告理应退还原告方多收的房款,但原告方多次与被告协商予以退还,均未解决。年2月8日,原告崔某等25人诉至永靖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调解。
永靖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在接到申请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针对案件事实,悉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退还原告崔某等25人房款元,并在调解中心的见证下,当场履行款项元(每人元)。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永靖法院将继续着力以“和”为先,依法实施调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诉前开展有效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高效、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原标题:《永靖县法院高效化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