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18日讯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张丽丽)12月16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认定甘南州妇幼保健院等4家妇幼保健机构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4年(自年12月13日至年12月12日)。
根据国家、省上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甘南州、嘉峪关市、白银市、临夏州卫生健康委申请,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组成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分别于年8月至10月对甘南州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和永靖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复评。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同意认定甘南州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和永靖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4年(自年12月13日至年12月12日)。
通知要求,各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指导甘南州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和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全面履行妇幼健康临床和公共卫生职能,强化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