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四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

关于公布第四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87号)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城关区疾控中心、凉州区疾控中心、永靖县疾控中心、肃州区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省临检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现场验收,以上10家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6月24日

来源丨甘肃省卫健委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张海龙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ls/207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