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终本案件

                            

“法官,我在永靖县找到被执行人了!”收到申请人王某某提供的线索,渭源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出击,驱车余公里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带回了法院。

年4月,王某某申请执行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经法院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年3月,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渭源法院再次启动执行程序,经过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其给付部分款项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下一步,渭源法院将深入推进“春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和其他线索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官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原标题:《“终本”案件不终止,快速执行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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