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市公布1例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接甘肃省疾控中心转发湖南长沙疾控中心协查函,长沙市确诊嘉峪关籍阳性病例蒋某某。嘉峪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检测,疾控中心在对蒋某某的密接人员和密接的密接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阳性人员马某某,由医院隔离救治。省市两级专家组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该病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省疾控中心对结果予以确认。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该病例行程轨迹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某某,男,39岁,居住于嘉峪关市福民小区,为嘉峪关市宜好酒店工作人员。10月1日至今均在嘉峪关活动,16日16:30在宜好酒店大厅与蒋某某(长沙市确诊嘉峪关籍阳性病例)有交集。10月19日22:00乘坐救护车从宜好酒店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马某某已经完成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
二、该病例行程轨迹
年10月16日11:25马某某到嘉峪关机场接人,入住宜好酒店。11:50在宜好酒店大厅与王卫某和王某有交集(长沙市确诊阳性病例蒋某某的密接)。12:00独自驾车回家,其间其爱人和儿子在家。16:15独自驾车去宜好酒店上班,16:30到达酒店,在酒店大厅见到蒋某某,交谈约一分钟。工作期间与酒店保安李某某和前台服务员张某某有交集,其间无外出。
10月17日8:20独自驾车回家,与其妻儿在家未外出;18:40独自驾车到酒钢三中门口接宋某某(蒋某某的密接)女儿和其同学送至佳苑小区门口,本人未下车;19:30到朝晖小区对面薇格发艺理发。
10月18日7:40独自驾车前往宜好酒店上班,12:00下班后独自驾车去新华社区核酸采样点,因现场排队人员较多遂返家;14:20驾车上班;16:00独自驾车前往阳光小区内核酸采样点排队;采样后回富民小区接岳父岳母及其妻儿后,前往去阳光小区内核酸采样点排队采样,19:40采样完成后驾车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9日8:15独自驾车去宜好酒店上班,22:00救护车从宜好酒店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0月20日22:00因发热由集中隔离点转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临夏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总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10月21日,甘南州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中显示,10月16日云南昆明旅游团四名阳性患者乘坐的甘A大巴车在去甘南旅游时途经康临高速在我州广河县买家巷服务区停留。同时,根据全省疫情防控调度视频会精神,天水市发现阳性病例所在旅游团10月14日在我州永靖县东乡县有活动轨迹。现将涉及我州有关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一、云南来甘旅游团在临夏州范围内活动情况
甘A大巴车于10月16日9时47分驶入买家巷服务区,车上乘客陆续进入卫生间,三名乘客进入超市,部分乘客在院内逗留,于10时14分离开,停留27分钟。在此期间,甘N、甘N两辆大巴车和甘A09F93、甘A5U、甘JC、甘N6E、鲁AAH、甘A59A51、宁ASJ七辆小轿车同时停在服务区同一地点,并且发现两辆大巴车和七辆小轿车司乘人员与甘A的司乘人员有交叉上卫生间、同行、交谈等密切接触行为。甘N、甘N两辆大巴车乘坐人员为河南“天之蓝”酒业经销商组织的旅游团、共56人,10月16日上午从中川机场经兰州,走康临高速在临夏州广河县买家巷服务区停留休息22分钟,之后继续从康临高速直接到甘南碌曲,后入住川主寺一宾馆,住宿吃饭,17日游览九寨沟景区并住宿,18日赴黄龙旅游,当晚再次返回川主寺入住。19日到郎木寺游玩后,上临合高速从临夏县双城高速出口进入临夏,经河州大道到临夏市北滨河路,于晚6时30分左右在临夏市区马成虎手抓餐厅就餐,餐后乘车经折达公路、河口到达兰州机场并入住,次日上午乘机返回郑州。
二、天水市发现阳性病例所在旅游团在临夏州范围内活动情况
10月14日甘肃一旅游团有2辆大巴车(车号:宁AC宁AB),共载有87人,其中宁AC载有46人,宁AB有41人。2辆车从兰州出发后,沿兰刘公路,上午8:04分经过陈井镇仁和村卡口,8:18分经过红柳台区间测速卡口,8:41分在南滨河路水车旁公共厕所下车如厕(约10分钟),期间宁AB乘客在附近一名老年女性商贩处购买小西红柿。9:12分经过祁家大桥,前往东干码头,11:00左右在东干码头宇航农家乐就餐。11:48分该团队在东干码头分别乘坐金峡6号、金峡9号、金峡10号、腾云9号、华丰9号、鑫源6号、顺安号、飞鹰2号等8艘快艇至炳灵寺码头游玩。12:14分、12:17分,分两批在炳灵寺石窟售票处买票,参观结束后,14:45分乘坐原快艇返回东干码头,后乘车离开,于15:26分经折达公路河滩镇政府门口,前往甘南夏河县。
三、温馨提示
为了更加有效防控疫情,提示广大居民群众和游客朋友:
一是积极配合防控工作。请与以上旅游团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疾控机构或疫情办报备,并配合相关单位、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主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开展健康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三是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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